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嵘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法工委以及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对我市燃气立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燃气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已制定的《兰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就下一步将政府规章上升为我市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和需要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 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城市燃气事业经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目前我市有37家液化石油气站和19家天燃气加气站。全市燃气工程已累计建成高、中压管网干线1200多公里、门站5座、配合站1座、调压站56座、调压箱(柜)2000余台,实现了对城关、七里河、安宁和西固等四个主城区的全面覆盖。现有燃气居民用户53万多户,锅炉用户873家,餐饮用户1591家,茶浴炉用户358家,公福壁挂炉用户22家,工业用户50家。特别是今年4月,市政府同意批准兰州燃气集团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占50%股权进行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授于合资公司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以先进的运营模式,完善治理结构,科学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实现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运营,加快了我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步伐,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调研组认为,市政府为了加强对我市燃气工作的管理于去年制定了《兰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规章实施以来,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执法主体,成立了行业管理办公室对燃气行业进行了监管,对规范燃气行业,确保公共安全,促进行业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调研组也指出了我市燃气建设、管理方面目前也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燃气执法过程中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规定不够具体,需要在下一步立法中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燃气执法处罚方面的内容也不够具体,对处罚的依据、内容、处罚的标准等需进一步详细规定和明确;三是管理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致使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并已严重威胁到城市燃气的安全供应及社会公共安全;四是在维护公用行业的社会责任这方面拓展不够,行业主体模式、管理职责定义没有明确;五是目前制定的政府规章涉及设定行政许可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但实施一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鉴于此,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王嵘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和座谈后,充分肯定了我市燃气管理工作,特别是政府规章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开展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1、要进一步加大现行规章的宣传力度。要提高全社会对这一规章的认识、理解。同时也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执行好现行规章;2、要进一步认真总结现行的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条款内容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使它上升为法规时更加完整、更加可行,更具有可操作性;3、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要倾听各方面的意见,要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民意,倾听民生,集中民智,同时也要征求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意见。 另外,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的燃气立法经验和做法为我所用。政府和人大都要对这项工作抓紧进行,希望有关部门抓紧工作进度,尽快成立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拿出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燃气地方性法规草案,争取列入明年的人大立法工作程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