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镇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敏剑为兰州市监察局局长。 杨衍佑为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正祥为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主任。 刘鸿军为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柠为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 李一陆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明辉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李勇红的兰州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杨衍佑的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闫子江的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金敏的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党政文的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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