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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9-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重点项目说明(自选项)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xls(点击链接下载)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2019年的主要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对《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条例(草案)》《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和二审,对《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二审,对《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三审,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学前教育管理等进行立法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强化监督工作实效: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对小康社会建设、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市副中心建设、民营企业发展、生态产业发展、园区经济发展、城市违建整治、垃圾分类、线缆入地、物业管理等进行视察、检查或调研,对我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禁毒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探索运用专题询问、质询、代表约见、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

  创新代表履职方法:创新代表培训方式,提升代表培训实效,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向代表通报政情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机制,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深化“两联系”制度,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和反映渠道。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人大代表“家”“站”运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的作用。

  决定重大事项: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工作:严格任前资格审查,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督促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勤政。

  人大宣传工作方面:在《兰州日报》开展人大专栏,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

  根据精准扶贫工作精神,继续认真履行联扶工作组长单位和包抓单位职责,做好帮扶攻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室、机关党委;办公厅内设秘书处、人事处、综合处、机关事务处、老干处、宣传信息处。

  2018年末人员编制95人,实有在职92人;离休4人,遗属人员1人,临时聘用 6人。

  (三)预算编报的范围

  根据人大工作职能及年初工作计划,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进行编制。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2.4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  生育支出110.06万元、教育支出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72.12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印刷费、购置费、会议费、一般性专项业务类支出。比2018年2121.74万元减少449.59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人员划转社保管理,2019年退休费减少。

  2、教育支出(类)6.34万元

  教育培训支出6.34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支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离休人员离休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0.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伤、生育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91.0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1471.60万元,占总预算的72%。比2018年预算增长9%,增长原因具体说明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54.95万元,增长31%,2019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应的养老、医保、公积金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87.44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保基金。

  3、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78.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  18.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1万元,公务出国费未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未列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经费与2018年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和制度。机关运行经费292.49万元,包括日常公用运行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人大网站运行维护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22.33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房屋维修维护费下降。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包括电脑等办公设施购置),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87万元(包括立法、调研视察等材料印刷,人大网站维护费)。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438.1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00平方米;部门共有车辆8辆,价值234.3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12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1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万元)。

  4、重点项目说明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本年项目支出预算60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与上年相比减少69.88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会议费、购置费、维修费、印刷费等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专项业务类支出预算312万元,其中:设施购置费12.00万元,印刷费60.00万元,会议费240万元;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预算210.87万元,(含人大立法专项80万元,各工作委员会开展视察调研业务费107万元,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及市本级代表活动费22万元,人大网站维护费1.87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9年转移支付安排资金78万元。其中:立法联系点工作补助20万元,代表活动费58万元。其中:城关区安排资金20万元;七里河区安排资金:10万元;西固区安排资金8万元;安宁区安排资金7万元;红古区安排资金6万元;永登县安排资金10万元;皋兰县安排资金6万元;榆中县安排资金9万元;兰州新区2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2019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市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全部予以通过;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将组织机关各委室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人大机关人员及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

  人大会议(项):反映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的会议支出。

  人大监督:反映人大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反映人大为提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机关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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