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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人事科、综合科、机关党委、机关事务科、老干科、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

 2019年末人员编制112人,实有行政在职96人,事业5人;离休3人,遗属人员1人,临时聘用 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983.43万元,支出总计2983.43万元。收支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558.8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净增人员9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社保经费相应的增加;二是因客观因素人代会会议场地更换会议费上浮较大;三是地方性法规立法起草费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83.4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558.8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工资及公用经费、社保经费相应的增加;二是因客观因素人代会会议场地更换会议费上浮较大;三是地方性法规立法起草费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983.43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983.4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558.83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同收入一致。其中:基本支出2431.76万元,占82%;项目支出551.67万元,占18%。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83.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83.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决算数分别增加 558.8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和调入人员增加,相应的个人养老、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因客观因素人代会会议场地更换会议费上浮较大;三是地方性法规立法起草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8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8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同财政拨款支出一致。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6万元,占 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内职工工资增长因素、人员增加,全年追加工资84.59万元;追加年终一次性奖金41.13万元,追加误餐补贴109.37万元,追加各类奖励金752.88万元;追加抚恤金38.03万元;

2、教育支出 6.3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与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50.59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年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下降养老保险结余;

4、卫生与健康支出 107.10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年内人员变动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5、住房保障支出 93.4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43.65万元,较上年增加368.30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增长因素,财务预留拨付的各类奖励金等的差额;二是发放退休人员采暖补贴和抚恤金。较预算增加95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增长因素,财务预留拨付的各类奖励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472.24万元,津贴补贴322.29万元,奖金41.13万元,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109.37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93.40万元,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费237.86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奖励金711.75万元,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障费27.12万元。离休人员工资及补助性支出45.81万元,退休人员采暖补贴42.91万元,遗属补助1.74万元,抚恤金38.03万元。公用经费288.11万元,较上年增加21.3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较预算增加9.4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因公出国费。公用经费主要包括用于日常的办公费80.10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1.86万元,因公出国费9.78万元,用于继续教育的培训费6.34万元,公务招待费2.25万元,工会经费5.66万元,福利费17.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维修(护)费10.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09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6.1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0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控制压缩了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78万元,主要是受俄罗斯乌兰乌德市政府邀请,经市委及市外事办批准,市政府派出代表团进行友好访问,市人大两人参加代表团访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出访地不同产生的费用差额。

年内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购置费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视察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燃料费、购买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相同,无增长。

公务接待费2.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市人大组团学习考察交流人大立法工作,代表履职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压减了0.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26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8元(包括交流座谈场租费),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80.10万元,邮电费6万元,因公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等差旅费21.86万元,因公出国费9.78万元,用于干部继续教育的培训费6.34万元,公务招待费2.25万元,工会经费5.66万元,福利费17.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车补等其他交通费用106.09万元,维修(护)费10.20万元,办公电脑及桌椅更新购置费1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6.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4.9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用于机关办公室粉刷维修、网络线路改造维护费压减。 

2019年度会议费收支268.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因客观因素人代会会议场地更换会议费上浮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5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电脑及办公桌椅购置费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办公电脑、桌椅等设施购置有所增加。人大机关部分办公室粉刷维修、网络线路改造维护等维修维护费10.2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压减了网络线路的升级改造。人大会议材料、人大立法资料编印、人大监督视察调研材料等印刷费8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大会议简报数量增加,二是立法资料汇编印刷数量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98%。其中:人大会议费、人大立法专项、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费用3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342万元;人大监督专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3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179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539.67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人大监督、出台地方性法规、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依法定期召开人大会议,依法任命国家干部。加强机关管理,设备购置方面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全年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地方性法规5部,组织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125次,围绕水污染防治、“稳增长”工作开展专题询问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个,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名。

 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0次,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39次,落实市委重要批示13件,按照市委要求精心筹备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入基层对全市脱贫攻坚、农村“三变”改革、人居环境整治、季节性农产品销售等进行专题调研或视察,助推脱贫攻坚取得新的成效。坚持把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突出位置,设立了10个宪法学习宣传联系点,组织开展了5次检查、调研,切实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常态化、制度化。在国家宪法日组织宣传、公安、教育等10个部门召开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牢宪法权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共组织宪法宣誓30人次;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共审查市政府、区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36件、备案目录1件。

立法工作方面:审议通过了《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对《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条例》《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一审,对《兰州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对文明行为促进、学前教育管理、轨道交通管理、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公园管理进行了立法调研。制定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开题会规则》,为落实立法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监督工作方面:围绕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扫黑除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区线缆入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集中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兰州市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贯彻实施禁毒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市脱贫攻坚、教育扶贫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季节性农产品销售、学前教育立法、公检法机关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进行视察、检查或调研,促进了相关方面的工作。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认真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668人次。参与起草并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对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

代表工作方面: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会议。制定了《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办法(暂行)》,实现了本级人大代表参与代表小组活动全覆盖。制定了《兰州市人大代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深化拓展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持续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贡献智慧和力量。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帮助协调落实项目603个,涉及资金5.83亿元。

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常委会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年初与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人大业务工作三个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积极争取设立了常委会机关党组。全面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调整优化了机关党支部设置。强化责任压力传导,适时开展约谈,全年开展各类约谈90多人次。围绕主题主线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通过40余次集中学习、8场专题辅导、30余次研讨交流、20余次专题党课、2次实地参观、6次志愿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常委会党组成员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7个,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召开会议交流调研成果,有关意见建议已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和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要求,常委会党组检视出问题23条,班子成员共检视出问题96个,梳理形成了检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1-8.xls

附件2: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表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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