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12月22日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设立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