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网站 | 市政协网站 实时天气: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2020年度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人事科、综合科、机关党委、机关事务科、老干科、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

2020年末人员编制112人,实有行政在职76人,工勤14人,事业7人;离休3人,遗属人员1人,临时聘用 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117.30万元,支出总计3117.30万元。收支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33.87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一是代表活动费本级支出上浮;二是地方性法规立法起草费有所上浮;三是增加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17.3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33.87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一是因客观因素市代表活动费、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不再转移支付下达县区,全部由本级支出,代表活动费、立法经费相应上浮;二是增加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117.30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17.3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33.87万元,增加4.48%。主要原因同收入一致。其中:基本支出2541.12万元,占81.5%;项目支出576.18万元,占18.5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17.3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17.3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决算数分别增加133.87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一是因客观因素市人大代表活动费、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不再转移支付下达县区,全部由本级支出,代表活动费、立法经费相应上浮;二是增加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1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87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同财政拨款支出一致。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4.05万元,占 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5.54万元,增长31.62%,主要原因年内追加年终一次性奖金40.15万元,追加误餐补贴111.53万元,追加各类奖励金727.64万元;追加抚恤金112.56万元,追加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41万元。

2、教育支出 7.85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万元,教育支出与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74.94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变动职工养老保险上浮;二是增加离休费。

4、卫生与健康支出115.12万元,占3.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年内人员变动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5、住房保障支出95.35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下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4.16万元,较上年增加150.51元,增长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职工工资增长因素,各类奖励金等的差额;二是发放退休人员采暖补贴和抚恤金。较预算增加665.0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因素,财政预留拨付的各类奖励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08.96万元,津贴补贴332.12万元,奖金40.15万元,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111.53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95.35万元,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费251.80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奖励金727.64万元,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障费28.04万元。离休人员工资及补助性支出38.26万元,退休人员采暖补贴46.02万元,遗属补助1.74万元,抚恤金112.56万元。公用经费246.96万元,较上年减少41.1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部分视察调研活动取消,办公费、差旅费结余上缴国库;较预算减少58.4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影响部分视察调研活动取消,办公费、差旅费结余上缴国库;二是响应过“紧日子”的精神,办公费压减5%、公车运行维护费压减15%。公用经费主要包括用于日常的办公费56.72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9万元,用于继续教育的培训费7.85万元,工会经费6.37万元,福利费19.9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71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5.8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0万元,下降1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3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一是未列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二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压减1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年内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购置费0元。

公车运行维护费13.6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视察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燃料费、购买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压减15%。

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干在办公经费中未单列。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包括交流座谈场租费),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56.72万元,邮电费6万元,因公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等差旅费19万元,用于干部继续教育的培训费7.85万元,工会经费6.37万元,职工福利费19.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车补等其他交通费用111.71万元,办公电脑及桌椅更新购置费20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5.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33.1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用于机关办公室粉刷维修、网络线路改造维护费压减。 

2020年度会议费收支25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8.80万元,下降9%;较年初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压缩会议费下降。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1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电脑及办公桌椅购置费2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办公电脑、桌椅等设施购置有所增加。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系统信息化建设费41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系统信息建设项目。人大会议材料、人大立法资料编印、人大监督视察调研材料等印刷费10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大会议简报数量增加,二是立法资料汇编印刷数量增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于2020年末,对预算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7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印刷费、人大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项目、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费用5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441.18万元;人大立法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92万元;人大监督项目自评结果为中,涉及资金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绩效自评价完成情况表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科室名称

自评价报告

整体自评价

项目自评价

项目自评个数

审核通过个数





1

101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管)

101001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09 行政政法科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7

7





2020年项目支出自评价情况表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项目管理科室名称

项目支出类别

资金性质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执行率

自评价得分

自评价评级

主管部门复评得分

主管部门复评评级

流程节点

审核状态

印刷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60.18

60.18

100%

97.00

96.00


审核通过

人大会议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290.00

250.00

86.21%

96.62

95.62


审核通过

人大立法专项经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106.00

92.00

86.79%

88.35

87.68


审核通过

人大监督专项经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80.00

43.00

53.75%

74.02

73.38


审核通过

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70.00

70.00

100%

96.00

95.00


审核通过

办公设备购置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20.00

20.00

100%

94.00

94.00


审核通过

信息化建设维护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政法科

本级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41.00

41.00

100%

96.00

95.00


审核通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3117.30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出台地方性法规3部、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圆满完成,实现了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信息建设管理;依法定期召开人大会议,依法任命国家干部。加强机关管理,设备购置方面降低购置成本;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有诹序开展;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评价结果:

2020年决算与自评价资金情况表

单位名称

决算资金

资金项

金额

自评价资金

资金项

金额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资金

本年收入合计

3117.30

整体自评价金额

全年预算数

3117.30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资金

本年支出合计

3117.30

整体自评价金额

全年执行数

3117.30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资金

2541.12

整体自评价【基本支出】

全年预算数

2541.12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项目支出】

市本级项目资金

576.18

项目自评价【项目支出】

项目自评价资金

576.18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项目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576.18

项目自评价金额

一般公共预算

576.18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项目自评价金额

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项目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项目自评价金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项目资金

社保基金预算

0.00

项目自评价金额

社保基金预算

0.00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算项目资金

其它

0.00

项目自评价金额

其它

0.00

2020年是极其特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六稳”“六保”重中之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确保我市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新时代兰州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地方性法规9部,组织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140余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7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名。向市委专题报告工作29次,落实市委重要批示25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4次,开展研讨交流3次。创新性开设“一月两讲”课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辅导12次。及时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列出学习责任清单,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研讨交流学,撰写心得体会82篇并汇编成册。主动担负决胜脱贫攻坚人大责任,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对脱贫攻坚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进行调研,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包抓区县、乡镇开展督导,推动脱贫攻坚质量提升。严格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包抓责任,督促指导7个街道和51个社区完成创建任务,积极参与文明志愿活动。

立法方面取得的成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民法典对物业管理最新规定,制定了《兰州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突出了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制定了《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细化了部门职责、应急演练等相关规定。对《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兰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了一审,对《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对《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等7个立法项目开展了调研,对涉及疫情防控、营商环境、民法典等3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了专项清理。深化与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等立法基地合作,密切与35名立法咨询专家、13个立法联系点的联系,拓展3所高校法学院课题组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深度,充分发挥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立法专家智库“外脑”作用,切实提高地方立法“含金量”。

围绕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行使有效人大监督: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六稳”“六保”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的报告。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听取审议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情况的报告,对稳投资促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突出规划执行与规划引领,听取“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报告。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促进财政预算水平稳步提升和“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紧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审议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情况的报告,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推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兰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重要指示要求,听取污染防治立法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区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推动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现了在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零失分”的目标。听取审议为民办实事、医疗保障服务、粮食安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稳就业保就业、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和调研,围绕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开展了2次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了养老、上学、医疗、就业等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全年受理、督办群众来信来访542人次。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启动备案审查电子平台,制定并落实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9件。

代表履职方面:深化“两联系”制度,出台了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村)的意见,“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渠道进一步畅通。优化“人大代表之家(站)”运行,指导基层人大组织开展“下访直通车”“代表接待日”等活动,打通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代表专业小组建设,实现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参与专业小组活动全覆盖。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分领域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等活动,全年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130人次,减免商铺租金3600多万元。推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195件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163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解决计划17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2%。全年选举、补选市人大代表14名。

注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常委会准确把握“两个机关”职责定位,把讲政治、守纪律、善履职作为关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全力配合市委对机关党组的巡察,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创建,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人大机关党建质量不断提高。组织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围绕民生实事、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全市重点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研50余次,察实情、听民意、聚民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规则、任免办法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常委会工作规范有序、调度有方、保障有力。发挥《兰州日报》“人民之声”专栏、“兰州人大”门户网站、兰州人大头条号等宣传主阵地作用,深入宣传新时代兰州人大工作、人大建设新发展新成效,全面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兰州的生动实践成果,多层次报道代表履职风采,为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地方人大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基地,举办第三届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开展全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专题活动,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实践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一年来,在市人大宣传阵地发布各类信息1500余条,省、市媒体报道人大工作160余次,《中国人大》《人民之声报》《兰州日报》刊登人大理论文章40余篇。

2020年,人大财务工作积极落实国家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深入理解和把握财务新规定,进一步提高财务事前绩效申报,事中严格审批流程,事后自评,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推行科学、有效、规范的预算绩效考核制度,严格花钱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1-9.xls

附件2: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表1-7 .xls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