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网站 | 市政协网站 实时天气: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坚持优化立法供给 持续强化法治保障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综述
日期:2022-0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之前提和基础。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提高立法质量效率作为重点,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翻阅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这一年来的立法工作记录,于其间感受到的是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同跳动的脉搏,是通过法规制度设计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立法智慧,是不断迈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铿锵步伐。

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提质效

立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市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内涵和重大意义,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沉浸式”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实现和体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的典范。

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健全立法论证、听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重要事项,与有关方面协商立法中的重大问题。

在涉及立法选题方面,始终坚持坚持“小切口”“小快灵”“小而实”的立法导向。同时,坚持开门立法,及时召开立法开题会、座谈会、法委会,发挥有关工委“专”的优势和法工委“统”的作用,严把立法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做到配套性的法规草案由政府部门负责起草,涉及综合性、全局性的法规草案由常委会工作部门牵头起草,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确保每一件立法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    

强化重点领域立法优供给

民意是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让立法承载更多“民意”,这是信念,更是行动。市人大常委始终坚持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推动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民生保障,立足水务部门职能转变和城乡供水现状,组织起草并一审了《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力求用法治促进城乡供水有机融合、群众用水安全充足;对《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查找条例落实效果和短板问题,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提供了科学依据。聚焦城市建设,组织起草并一审了《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从制度设计层面规范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针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体制性等突出问题,二次审议了《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推动补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主动适应轨道交通一号线运行现实需求,三次审议通过了《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填补了我市轨道交通领域地方性法规空白。

此外,聚焦安全发展,启动兰州城市安全发展立法,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从立法导向、立法原则、立法重点、立法效果等4个方面分析研究,明确方向,提出要求。聚焦法制统一,对《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七部法规进行打包修改,依法对报备的4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围绕行政处罚法、生物安全法等开展法规清理5次,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13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闻令而动,向民而行。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立法调研专班,对养老服务、文明行为促进等5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综合分析研判修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为高质量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充实地方立法力量强队伍 

人大主导立法并不意味着人大在立法过程中“唱独角戏”,而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相互支撑、齐头并进、共同发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市立法数量多、任务重、节奏快的实际需要,在已有3个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对接,分别在甘肃政法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设立立法研究咨询基地,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地方立法力量,积极推动了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我们所参与的人大立法中,每一个法规草案都要经过酝酿、论证、修改,历经数十次的反复打磨,最终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从立项到出台的整个过程堪比怀胎十月。但正是这样,保证了立法和决策真正体现人民意志,最接近社会需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是立法专家们在参与立法工作时共同的心声。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密切与立法咨询专家、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研究基地的联系,凡立法必请立法咨询专家到会发表意见,凡立法必征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全年共组织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活动56人次,确保市人大制定出台的每一部法规、每一个报告、每一项决议决定、每一件审议意见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符合法律规定,都能经得起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立法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研讨会、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培训班,持续提升立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