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新开篇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攻坚推进“强省会”行动战略、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坚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牢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按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担负起实现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2.深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健全理论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
3.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按照市委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4.聚焦全市大局履职尽责。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省、市委重点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强省会”行动、重振兰州辉煌,围绕重振兰州制造、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公共卫生、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更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5.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座谈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突出地方特色,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把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更好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健全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机制,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有效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实施《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制定《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草案)》。
6.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发展导向,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精细化”立法,出台《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对《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对《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二审,对《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三审,对《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和三审。
7.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对《兰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兰州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例》《兰州市公共卫生防疫条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6个立法项目进行调研,深入分析研判修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提高立法的精准性、有效性。
8.持续推进民主立法。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实行开门立法,完善立法论证、听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采纳反馈等机制,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注重发挥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9.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设立立法研究机构,探索立法专班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机制,实行“专班负责、专人跟进”立法模式。完善立法人才培养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立法工作专题培训,打造业务精、素养高、能力强的专业化立法队伍。加强与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的合作,深化对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10.加强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开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正式公布法律法规时同步进行解读。深入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11.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定期通报报备情况,依法纠正、撤销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动态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
12.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围绕推进“强省会”行动战略,分行业分领域对《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强省会行动战略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精致兰州”建设情况视察、检查和调研。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市属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专题调研。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推行林长制和河湖长制、耕地保护、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视察、检查和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安置情况的报告、全市公共卫生防疫情况的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为民兴办实事及我市承担省委省政府为民兴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菜篮子”工程、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3.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行维护,持续提高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水平。
14.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专题检查视察。
15.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区矫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6.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常规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推进落实法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实效性。
17.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及时对计划、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完善工作程序,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落实到位。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8.贯彻落实市委人大代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开展市委人大代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专项调研,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19.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制定《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培训五年规划》,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实践培训、考察培训等方式做好代表履职培训,年内举办2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提供资料信息,保证代表知情知政。丰富代表履职活动,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参与乡村振兴。加强与代表及所在单位的沟通,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时间保障、待遇保障等措施。
20.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市域基层治理,推动人大代表家(站)与“社工委”机制有效衔接。制定家(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持续优化家(站)运行机制,实现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内容规范化、形式多样化、管理制度化、工作常态化。组建新一届代表小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方案,年内各代表小组开展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21.持续拓展“两联系”工作深度。发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的示范作用,健全完善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常态化加强代表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等工作,探索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机制。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丰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容,引导代表主动到原选举单位、人大代表之家(站)履行职责,市人大代表年内参加各类履职活动累计不少于15天。
22.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健全完善“提、转、办、督、评”链条机制,认真审议和处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精准交办,扎实督办。紧盯人民群众关切期盼,确定10件重点建议督办落实,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结合实际情况选择2个承办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做好网上交办、办理、答复、测评等工作。逐步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努力提升代表满意度。
2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全面加强代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代表履职电子档案规范化建设,实现代表履职评价量化分析。推动落实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等工作。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公布审查报告。配合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五、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24.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巩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开展工作。加强和改进机关群团工作,开展红色教育强信、书香人大强智、志愿服务强德、体育联谊强身、才艺飞扬强心“五强”活动。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25.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强化干部学习培训,坚持“一月两讲”课堂、“固定学习日”等制度,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掌握新知识、开拓新视野,全面提升人大机关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队伍。支持和保障机关干部常态化驻守社区接受锻炼、提升能力。
26.持续抓好作风和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优化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改进调查研究方式,防止扎推调研、重复调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认真学习《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规则》《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提高议事质量效率,完善机关运行机制。
27.深化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牢牢把握人大宣传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办好“兰州人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挥好APP头条平台和兰州日报“人民之声”专栏作用,充分展现人大工作成效和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深化人大理论研究,拓展人大理论研究平台,加强重点课题研究合作,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举办第五届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持续提高全市人大理论研究水平。
28.密切工作联系交流和协同。主动接受和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市州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支持和指导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协同联动开展重点工作调研、视察和检查。持续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全市人大工作共同进步、整体提升。
附件:1.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2.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第1次常委会会议(1月)
1.审议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2.补选兰州市出席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4.其他。
第2次常委会会议(2月)
1.传达学习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
2.审议《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3.审议《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草案)》;
4.其他。
第3次常委会会议(4月)
1.审议《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草案)》;
2.审议《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安置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的报告;
8.其他。
第4次常委会会议(6月)
1.审议《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2.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8.其他。
第5次常委会会议(8月)
1.审议《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防疫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报告;
10.其他。
第6次常委会会议(10月)
1.审议《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2.审议《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4.审议《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11.其他。
第7次常委会会议(12月)
1.审议《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
2.审议《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及我市承担省委省政府为民兴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