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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
日期:2023-10-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已由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工作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政府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精准、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富成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办发〔2023〕30号)精神,现就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全市各级各方面要把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提高站位、扛牢责任,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强省会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汇聚磅礴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兰州篇章。

 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需求,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市委研究后,经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自2023年起在市、县区两级启动实施,并在2024年初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2024年全市各乡镇启动实施,力争实现市、县区、乡镇三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

 三、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贯穿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过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票决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需要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广听民意,善纳民智,体现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社会效益性。坚持效果导向,通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市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工作。依托人大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智慧人大”综合服务等平台,广泛征集项目线索,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运用专项审议、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五、市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组织实施、考核问效等工作。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机制,广泛征集,科学筛选、规范提请审议,确保人民群众需求与民生实事项目精准接轨。把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实施作为重中之重,健全责任落实、实施推进、后续管理、考核考评等工作机制,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民生实事有序推进、办好办实。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六、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深入人民群众,深入代表家(站),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积极主动参与候选项目形成、项目审议票决、项目监督评估等各环节工作,认真提出建议,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让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样板工程”。

 七、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和实施情况监督,营造合力推进、共享成果的浓厚氛围。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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