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建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情况进行调研。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榆中县、永登县,实地检查了老庄淤地坝工程、营川淤地坝工程、肖家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宛川河流域生态修复(一期)项目、永登县202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情况;走访调研了榆中县小康营乡王保营村及永登县柳树镇营儿村乡村建设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全市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并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积极践行强省会行动,围绕水土保持、乡村振兴及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高标准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建设项目;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守生态底线,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要加强学习宣传工作,健全协调统筹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建立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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