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也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途径。永登县红城镇人大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与创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更具实效。
一、主要做法
红城镇人大立法联系点设立于2017年2月,是兰州市人大常委会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立法联系点充分采取走出去普法和调研、请进来座谈和研讨、沉下去线上和线下征集相结合方式,广泛听取立法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汇聚到立法活动和法治实践中,努力使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
(一)完善机制,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稳步有序推进立法联系点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立法信息采集员+专业人士(律师、法律顾问)+立法联络员”的工作格局。设立11个立法信息采集点,覆盖全镇9个行政村、9个代表联络站、6所学校以及银行、医院、农贸市场等重要场所,以不同维度、最大范围拓宽立法机关了解民声、民意、民愿、民盼的渠道。建立基层立法联络员制度,由政法委员、综治办主任、人大专干、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各中小学校校长、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担任立法联络员,确保立法联系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和立法联络员三支队伍作用,“原汁原味”吸纳民意,全方位反映和上报群众立法建议意见。
(二)用好平台,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坚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基层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直通车”,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收集和反映群众对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跟踪收集和反映执法情况,与基层群众零距离、面对面,直接掌握“第一手”民情民意,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好地反映人民真实意愿。强化法律法规解读宣传,通过接待选民来访、走村入户、进校访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了代表与选民联络沟通、感情升温。今年年积极参与了代表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兰州市供水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召开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9次,提出修改意见10余条,为地方立法扎根民意土壤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深度融合,构筑线上线下“服务站”。创新“立法联系点+代表工作站”互融发展模式,实现“一个场所、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坚持线上和线下双向发力,探索形成“实体站”“网络站”相呼应的运作模式,丰富代表履职渠道,增强立法建议征集实效,让小平台发挥大作用。依托代表工作站、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紧密结合本镇社情民意,充分倾听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群众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健全群众反映事项的“收集—整理—转办—跟踪—反馈—评价”闭环运行机制,通过进站接待收集社情民意、与村社集体商议解决办法限时办结,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议案、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利用站点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从参与立法向社会治理不断延伸,成功化解玉山香缘生态园与五社村民走道等矛盾纠纷。
二、取得成效
永登县红城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为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提供了创新经验。
(一)实现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立足党委中心工作,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规定动作,以民意“知情会”“炕头会”“板凳会”为载体,组织人大代表、立法联系员、信息采集员在收到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集任务后积极走访群众,收集关于法律草案的意见建议。
(二)实现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组织人大代表、立法联系员、立法信息采集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转变立法观念,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使代表能够立足本职,听取群众心声,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三)实现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围绕年度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人居环境改善等专题执法检查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听取有关意见建议,通过执法监督促进相关站所公平公正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四)实现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立法工作的宣传列入普法教育和学法计划之中,利用国家宪法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提升了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五)实现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把立法联系点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将“五治融合、三委治村、六会理事”等工作机制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依托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载体,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良好乡村治理环境,推动了平安乡村建设。今年红城镇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7起,化解信访问题2起,有效助力基层治理稳定向好。
三、体会启示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红城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部署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立法联系点工作各方面,持续在点上聚力、面上拓展、质上提升,形成特色,务求实效,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走深走实。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才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红城镇立法联系点建立明晰组织架构,成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度机制、资源平台、工作队伍等方面,建立多方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全链条工作制度,将“碎片化”的工作要求和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才能为人民享有和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广泛汇聚群众智慧。红城镇立法联系点坚持让基层声音成为立法“源头活水”,多维度倾听民意、反映民情、汇聚民智,切实打通民意表达的“最后一公里”,使社情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全过程。实践证明,只有畅通民主渠道,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才能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