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一审意见和其他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案的二次审议工作,根据《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反馈方式: 1.微信小程序搜索“兰州市智慧人大综合服务平台”进入法律法规意见征求板块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lzrdfgw@163.com 3.电 话:0931-8459452(传真同) 《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docx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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