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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大公开征集人大工作纪念性实物和文史资料的公告
日期:2025-10-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兰州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展现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印迹、取得的重要成就和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积累留存人大工作的宝贵实物和文史资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反映人大历史的文献、口述史料、相关图片、实物、影音资料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兰州市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文件、代表证、工作证、照片等。

2.历届市、县、乡人大工作的相关资料、图片和实物等。

3.兰州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笔记、文献、报刊、书籍、手稿、当事人回忆录、知情人口述、音像资料等。

4.集体或个人曾获人大授予的反映兰州人大工作的有关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等。

5.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和指导市县乡人大工作,接见在兰全国、省、市、县、乡人大代表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

6.市、县(区)、乡镇(街道)人大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

7.以上未提及,但与兰州人大历史相关的其他具有史学研究和陈列价值的实物和史料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实物、史料等,经鉴定有展陈及馆藏价值的,所有人自愿赠送交接后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捐赠物展陈时注明捐赠者姓名。

2.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实物、史料,经鉴定有展陈及馆藏价值的,可寄存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寄存实物、史料的安全,实物、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寄存人颁发《寄存证书》。

3.复制:对于提供的陈列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复制(印)。

4.购买:对具有重要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实物、史料,经鉴定后可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取购买方式获得。

三、有关说明

1.实物、史料等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2.实物、史料可邮寄或直接送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或联系我们前往面谈或面交相关资料。

3.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届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亲历者、曾在人大机关工作过的同志可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录制音频、视频资料。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本次活动结束后,若有重要实物及史料价值征集线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联系人1:王  盼

电话:0931-8428766  15002682399

联系人2:孙亚琦

电话:0931-8463228  17726946400

亦可联系所在县(区)人大办公室

城关区人大:边星海

电话:0931-8468418  13919323028  

七里河区人大:吴彦泽

电话:0931-2660614  13609377007

西固区人大:王 雪

电话:0931-7542082  17361577592

安宁区人大:强鼎坤

电话:0931-7668357  15609317831

红古区人大:李永生

电话:0931-6252620  18993110323

永登县人大:常玉明

电话:0931-6427673  13609385495

榆中县人大:祁军军

电话:0931-5221569  13519603169

皋兰县人大:别 娜

电话:0931-5728038  17316066463

兰州新区综合办:马 亮

电话:0931-8257343  1879313828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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