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立法法和《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现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十五五”规划和全市工作大局,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优先征集事关群众需求、亟需制定、条件成熟、贴合市情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确保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精准适配我市实际情况。 二、建议范围 按照立法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立法建议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 三、报送形式 (一)立法建议项目须写明地方性法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和必要性、起草单位或者建议人姓名、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范的主要制度、建议提请审议时间等,同时注明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或者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贴合我市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可实施性,杜绝重复立法、无效立法。 (三)可提出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等不同类型建议项目。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沟通。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 编:730030 电子邮箱:lzsrdfgw213@163.com 电 话:0931-8459452(传真同号)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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